题目:近日,一份违纪通报在四川省乐山市多个社交平台流传并引发热议。通报称,一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发布与工作无关的朋友圈动态,同在工作时间有其他公职人员共7人点赞或评论。此8人因违反工作纪律分别被书面诫勉。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作答】
尊敬的各位考官,下面我谈谈对此事件的看法。
(亮明观点)
这个事情应当全面来看,不应该“一棍子打死”。客观而言,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发送无关信息,并“逗引”其他公职人员关注并点赞,并非只是私域里的微澜。毕竟,朋友圈已成为“公共场合”,公职人员不应该在工作时间不加遴选发动态。然而,动用党纪政纪问责,有一个把握边界和分寸的问题,此做法不免矫枉过正。
(阐明原因)
一是此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无法直接与“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挂上钩。在朋友圈已经成为一种生活常态的情况下,工作时间发一条动态,可以理解为分享一则信息;而顺手点赞,则不妨视为打个招呼,寒暄一声。发完了就发完了,点赞了就点赞了。本身并没有太多的“分神”,谈不上脱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是朋友圈的公共与私人边界并不清晰,实则是混在一起,难分彼此。现在认为的“与工作无关”,没准儿与公职人员的信息获取、个人修养等有关。公事可以发圈,个人感悟、心灵鸡汤、稀奇怪事也可以发圈,一个处在工作状态的公职人员偶尔发发朋友圈,绝非不务正业。
(对策措施)
执纪监督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把握分寸。严格的同时更要注意方式方法恰当,及相关的信息透明。当前网友的讨论与疑问,事实上已经表明了舆论的某种不解,这种不解需要更多回应,避免对基层干部的误伤。
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应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既不能轻纵违纪违规行为,也不能随意加大力度。这中间,要特别警惕那种为问责而问责的做法。“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解决问题还是要朝问题下手。
所有的问责通报,应立足于治病救人、以儆效尤。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砍”向朋友圈,不仅很难让人信服,也会产生负面效应,从而让众多公职人员噤若寒蝉。“与工作无关的动态”可能没人发了,而“与工作有关的动态”恐怕也没人敢发了。
(总结提升)
执纪也好,问责也好,本身无可厚非,都是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但一切操作还是应该遵循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不同情况。不然,就会适得其反。
以上就是我对这道题目的理解,谢谢各位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