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省委书记属于“中管干部”,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属于“省管干部”。有人就问,乡镇D委书记属于“市管干部”吗?
在不讨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所辖乡镇,以及兼任县委常委等副县级职务的乡镇党委书记的情况下,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乡镇党委书记都为正科级,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免,县委组织部进行日常管理。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属于“县管干部”的正科级乡镇D委书记,需要接受“市管”。本文列举以下三种情况,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
01
一、兼四级调研员
我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2019年6月起在全国实施,至今已有5个年头。在此之前,副调研员的晋升程序和副处级领导干部的提拔程序一样,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发文和管理,并正式成为“市管干部”。特别是在县一级工作的副调研员,作为市管干部,一般不需要接受县委组织部的考核管理。
但如今,随着职务与职级并行,同时身为四级调研员的乡镇D委书记,虽然也需要市委组织部按照流程完成推荐、考察、审核等环节,但此时他们仅是县管干部,而非市管干部,需要接受县委组织部的考核管理。
02
二、健康体检
乡镇党委书记作为国家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第一负责人,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是乡村振兴、防汛抗旱、社会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排头兵。这些群体平时关注自身健康的时间和条件较少,往往都是带病上岗、无暇就医。
因此,为体现对基层的关心关爱,许多市级组织部门会针对乡镇党委书记乃至乡镇长的体检和就医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组织这部分群体集中到医疗条件较县级医院更好的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这样的方式体现了地方对基础干部在政治上激励、在生活上关心、在健康上关爱,更好地保障所辖乡镇的党政“一把手”们,能以饱满的热情状态投入到乡村振兴中去。
03
三、参加遴选
对于渴望在更高平台的基层公务员来说,遴选无疑是唯一的一条依靠自身努力实现个人事业平台跨越的渠道。在中央和地方的遴选公告里,也都明确规定了需具备一定的基层经历才能报名参与。但是,在一些乡村振兴任务较为艰巨、基层条件相对复杂的省份,在开展遴选工作时,会对乡镇党委书记乃至乡镇长加以限制。
例如,有的省份,在参与遴选的报考资格条件里会明确规定:符合条件报考的乡镇党政正职,须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市(州)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有的省份,甚至对村支部书记向上级平台的考录也需要由乡报县,由县报市审批同意。毕竟,乡镇作为国家最底层政权,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干群互动的第一线,在国家治理全局中无比重要,这样的规定,为稳定基层提供了风险防控和制度保障。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事务繁重,人手和资源却有限。作为我国最基层政权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承担着着本地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公安等职责,是乡镇治理中最为宝贵的人力资源。乡镇领导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基础的牢固程度。因此,在国家行政体系运行的过程中,对乡镇党委书记在一些方面的管理会显得较为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