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同意,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恩施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3名(2名男性,1名女性)。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二)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侦察、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5年12月1日止);
4、现工作单位不同意的;
5、按规定需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9日(每天上午8点30至12点,下午2点30至5点30)。
2、报名地点: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办。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8417978。
3、报名要求和方法: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交《恩施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表样可下载),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参加选调资格条件证明(有参考样式可下载)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考试
1、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程组织实施。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以及专业业务水平,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拟选调对象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不能担任选调工作岗位任务的,不能确定为正式选调对象;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进行。考核要对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复审,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
(六)公示、办理调动
考核对象考核合格后,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科 高鹏 8417978
原标题:公开选调恩施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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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参加选调资格条件证明.doc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