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祁东县政府办公室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6名机关文秘人员。现将相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或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4.具有2年以上(含试用期)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政治修养好;自身综合素质高;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
二、选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3日;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二楼234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现场如实填写《祁东县政府办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学历证、身份证、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县财政全额拨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上述证书和材料经审核无误者,确认报名资格,发放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笔试时限3小时。
(四)考察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和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着重考量其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对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为3个月。
(八)调动。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按同编制性质办理调动手续(属公务员和参考公务员身份的调公务员单位和参考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性质的调事业单位);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九)服务期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在县政府办服务期限为3年,3年后方可调动。
四、选调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未尽事项,请拨打0734-6266509、6264406电话咨询。
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