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武陵区拟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一)公务员遴选共16个职位计划20名(详见附表1);
(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共10个职位计划12名(详见附表2)。
二、资格条件
(一)公务员遴选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正式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选调)对象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遴选(选调)对象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见附表。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报区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四)公务员遴选对象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对象工作经历要求见附表。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所有遴选或选调对象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未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七)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资料报名: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或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资料和同意报考证明,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2年以上的从事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相关依据(报考事业单位选调岗位的提供相应工作经历依据),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29日
报名地点:武陵区人社局509办公室(龙港路与沙港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维宇
联系电话:0736—7190047。
四、遴选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区公招办审核后报区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经批准后实施。面试按遴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月6日,地点为报名地点。
笔试日期:2017年1月7日,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日期:2017年1月12日—13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时间及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武陵区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