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县直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工作实际,决定从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聘2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计划选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临武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
3.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临武县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在全拨事业单位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含2周年),三支一扶、特岗教师、退伍安置人员可放宽至在全拨事业单位入编后工作满1周年及以上(含1周年);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不得有基本称职(合格)以下等次(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9.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未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的,不得报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副科级及以上工作人员;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为2024年5月27日至5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5:30)。
3.报名地点。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东云路406号),联系电话:0735-6322849。
4.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选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35-6322849)。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30日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6月1日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4年临武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签名必须为手写。②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24年临武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6.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7.笔试成绩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以第一大题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成绩还相同以第二大题得分高的优先,以此类推。笔试成绩排名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以第一大题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成绩还相同以第二大题得分高的优先,以此类推。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临武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办理编制异动相关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选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笔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临武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35-6326506。
临武县人社局办公室:0735-6322897。
六、选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6322849。
七、本公告中选聘程序由临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临武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