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工作需要,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大庆市直属及市直机关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一般干部。
二、报名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综合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热爱房产工作;
(二)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详见《市房产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或不予选调:
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有不适于或影响在房产相关工作的其他因素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采取公开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市房产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居民身份证、第一学历及现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等)。现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2.资格审查。大庆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将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选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3.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由大庆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房产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等,重点考核政策理论素养、业务能力水平。由大庆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深入了解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深入考察。
5.确定选调人员。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全面衡量报名人选的个人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岗位专业需求、单位群众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判,由大庆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6.体检。拟选调人选的体检由大庆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现工作单位、大庆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及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党办(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11楼1103室),联系电话:6286967。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及选调资格。
大庆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