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任视野,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大沾河风景名胜区保护中心主任(正处级)。
一、公选岗位职责
大沾河风景名胜区位于逊克县境内,是以大沾河及沿岸秀丽的风光为景观主体的天然生态型森林公园, 2017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大沾河风景名胜区保护中心为全额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景区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承担域内景观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对相关资源进行管理和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区保护中心主任负责保护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报考人员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职市管正、副处级领导干部。
三、报考人员条件
除具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2017年2月28日前任职);担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三年以上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和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累计三年以上(2016年2月28日前任职);
(二)年龄在48周岁以下(含48周岁,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其他影响干部提拔使用情形的。
四、公开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能力素质测试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黑河市政府办公大楼1603室,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咨询电话:0456-8224302,18704565881。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填写《黑河市公开选拔大沾河风景名胜区保护中心主任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的须征求干部本人同意后,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并写明推荐理由。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2张(蓝底2寸)。
(二)资格审查
中共黑河市委公开选拔大沾河风景名胜区保护中心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5人,取消本次公开选拔职位。
(三)能力素质测试测评
能力素质测试测评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10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参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人选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5名人选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选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3人作为考察人选,如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考察人选范围。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研究决定
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依据选拔任用条件,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提出拟任用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任前公示
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七)任职
公示期满,如无影响任职问题,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有关事宜由市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黑河市委公开选拔大沾河风景名胜区
保护中心主任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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