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三穗县委办公室 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穗党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教研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拟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和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工作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没有达到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公开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14日—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科局办公室(一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表复印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2018年从教育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
由县教科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和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县编办、县人社局会同县教科局在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若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2以上的,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入选人员;若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1的,考试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入选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科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县教科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县教科局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县教科局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核后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525545;
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4522993、4526710;
监督电话:4522771(县纪委办)。
三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