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结构,根据《纳雍县禁毒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纳雍县禁毒工作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纳雍县禁毒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本县内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工勤人员不得报考事业管理岗位;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管理岗位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事业管理岗位的需自愿放弃专业技术人员身份。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符合《职位表》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至2023年9月12日服务期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
5.因违反财经纪律被约谈、诫勉谈话的人员;
6.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考调的。
(四)有关情形的处理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规定的考调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以及不能报考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2023年9月12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本次考调不设开考比例,按照实际人数开考。报名结束后,如确认职位无人报考,将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职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4.报名咨询电话: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3531064)。
5.资格审查: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纳雍县禁毒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5.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同意放弃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6.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事业管理岗位的,需提供放弃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书面承诺;
7.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23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1.经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纳雍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4.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职位的考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同一职位考调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采用加试面试确定该职位进入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调动
1.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2.报考事业岗位,身份是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报考事业管理岗位,身份是事业专技岗位的,需自愿放弃专技岗位。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鞠绍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政、李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调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文件规定,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参加考调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七、本公告由纳雍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纳雍县禁毒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纳雍县禁毒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docx
纳雍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