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为做好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原则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取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
(三)经复审不符合考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符合《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产生递补的,11月15日9:00至17:30开展递补复审,递补复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57-3531064。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他要求”栏的要求提供。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7.报考人员身份为公务员的,根据黔党办发〔2014〕25号文件要求,提供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为5年的工作证明;报考人员身份为事业人员的,根据进入事业单位时聘用文件规定的服务年限提供服务期满的工作证明。
(二)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参加,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三)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考调方案》、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考调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考生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对未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考调单位应进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记录。
(二)资格复审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如在考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向社会公示。
附件:纳雍县2023年第二批县直部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纳雍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