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县委办公室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干部中为县委办公室遴选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县委办公室文秘人员4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勤奋敬业,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热爱文秘工作和办公室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特别是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务员法管理人员和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干部;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2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个人档案有涂改问题或干部身份来源存疑的;
5.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中已有一方为县委办干部的<含借调人员>,相关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加遴选)。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程序为:
(一)推荐报名。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自愿参加遴选人员于2017年2月12日至13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楼二楼)报名。同时,本人撰写1份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调查报告,报名时提供手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1份。调查报告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查重率不得超过30%。报名联系人:姚志勋,联系电话:7121322、18298838959。
(二)资格审查。县委办公室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干部档案,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名者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的问题,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由县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共同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逻辑思维、文字写作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笔试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撰写的调查报告作为笔试的组成部分,得分计入笔试成绩,查重率超过30%不足40%的酌情扣分,超过40%者计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素质和思维应变、口头表达能力及个性气质等。面试由5—7名考官现场百分制评分,掐高去低后取平均成绩。
(四)考察考核。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遇末位考生考试总得分并列,一并考察。考察组由县委办和组织部干部组成,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考察结束后进行综合排名。
(五)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县委办、组织部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试用调动。遴选的拟录用人员先在县委办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事业干部办理长期借调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不适应办公室工作的,介绍回原单位上班。
附件:
中共镇原县委办公室
中共镇原县委组织部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