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渭源县信访局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岗位
公开选调渭源县网络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渭源县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9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需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政府工作经历、有信访工作经历的优先。
4.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年度考核需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7.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聘用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2019年5月31日至6月3日,到县信访局办公室(县政府统办楼128房间)报名。
本人填写《渭源县信访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携带相关材料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在编在岗证明;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县信访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及时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6月5日前到县信访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网办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2.时间和地点。笔试按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参加考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公示、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结束后,按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在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表现良好,能够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选调公告在渭源县党政网刊登。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联系人:常渭溪 联系电话:0932-5916488 13830203968
渭源县信访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