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上报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直38个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一般工作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事业人员工作须满2年以上且转正定级;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服务期满且转正定级;
3.转正定级以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二、报考岗位及要求
遴选岗位及要求详见《灵台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1.报名。从2019年7月1日开始,7月3日结束,共三天时间。由遴选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各单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灵台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交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2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核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7月4日,各遴选单位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后,填写《灵台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连同报名资料一并送审,同时报送电子版。党群机关事业单位送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送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遴选小组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由组织人社部门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5.考察。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遴选单位负责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提出选调意见,汇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20%
根据《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对参加公开遴选实绩突出的人员可适当予以加分。具体标准为:近五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每一个优秀等次在综合成绩中加0.5分;近五年在工作中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行业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按最高奖项在综合成绩中相应增加分值,其中: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行业部门奖励加1分,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行业部门奖励加2分,省级党委、政府或国家级行业部门奖励加3分。”
综合成绩在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6.调动。依据审定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33-3621311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933-3604008
县人社局:0933-3625589
灵台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附件【附件1:灵台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附件【附件2:灵台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3:灵台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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