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县直机关公务员10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职位(岗位)见《临泽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县直机关公务员选调对象为:县直机关、乡镇机关中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对象为:县直部门单位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以下事业身份干部(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服务期、试用期除外)。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关年限条件:
(1)参加县直机关单位选调的,须录用为公务员满2年(以录用文件为准,包括试用期);
(2)参加县直事业单位选调的,须招聘、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2年(以招聘、安置文件为准)。
5.具备与选调职位(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4楼会议室。
报名者须填写《临泽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1份,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注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分配文件复印件、考录为公务员或招聘、安置为事业身份干部文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岗位)。各选调职位(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报考取消职位(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岗位)。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50分,答卷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分职位(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并予以公告。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选调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考察组,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工作履历、工作实绩情况以及胜任选调职位(岗位)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过程中组织、人社部门配合各选调主管部门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上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在该职位(岗位)选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每个职位(岗位)只递补一次。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考察结束后,各选调机关、主管部门召开会议,综合笔试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公示。拟选调人员经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机关对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5521042
县委组织部:12380、5520650
县人社局:5524529
附件:1.临泽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xls
2.临泽县2019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临泽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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