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州发改委管理的主管全州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州直机关内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州直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行政编制人员或州直参公事业单位中已完成参公登记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民族不限;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男性,能适应经常性出差、基层检查工作等;
6.身体健康(报名时须提供近半年内本人健康体检报告)。
二、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1式2份)、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本人近期独立撰写的2篇文稿材料。报名地址: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州政务中心B座544室);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至2月10日;联系电话:2813350。
2.资格审查。
3.考察或考试。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考察或考试的方式。
4.试用。考察人员工作岗位相适度及各项综合素质,试用期为60天。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或考试、试用情况报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对象。
6.办理调动手续。经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州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