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面试定于2021年4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为已完成基本素质评价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8日 7:20前
地点:太原市委党校3号楼(南内环街148号)
三、防疫要求
1、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如有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3、填写《2021年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面试防疫登记表》(附件2),如实申报个人近14天内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报到时将防疫登记表交给工作人员。
4、报到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近14天内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并或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还需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的不得进入考点。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按照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尚未结束医学观察的不得进入考点。
5、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6、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3月15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云南瑞丽、境外等出现疫情地区旅居史的,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请及时告知太原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351—4221368)。
8、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2021年太原市法院系统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务必于当日7:20前进入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禁止入场。
2、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点的须按要求统一存放,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
4、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候考规定,服从管理,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请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及乘车路线,合理安排出行计划,确保准时参加。
咨询电话:0351-4221368
附件: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