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山西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分组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分组审议过程中,代表们讨论热烈,大家一致认为,“一法一规则”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法律。修改“一法一规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民主政治建设全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民主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