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临汾市政府大院西楼412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2021年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四、防疫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下载打印《防疫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2.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地点时,须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的,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防疫登记表》,并接受体温测量。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全程佩戴口罩。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357-2091115、209114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