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期间
对西安市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国务院令第579号),经商中部战区有关部门同意,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运会)期间,对西安市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无线电管制,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内,依法对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遥控遥测无线电设备限制或禁止使用,对特定的无线电频率采取技术阻断等措施,以及对无线电波的发射、辐射和传播实施的强制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