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宾市南溪区专业人才储备中心公开考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及名额
宜宾市南溪区专业人才储备中心考调工作人员1名,派往医保局工作。
二、考调基本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参加考调人员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体职位(岗位)要求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前到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股三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 \* GB3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②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保存单位加盖公章);= 3 \* GB3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证件照一张。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始终,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综合测试与考察
1、综合测试。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面谈、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2、综合考察。根据综合测试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调阅个人档案、到工作单位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在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经审查无合适人选,集体研究可取消考调职位名额。
六、公示及调动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及体检结果,将拟调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待县(区)机构改革结束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考调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集体研究可在适合岗位所需人选中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31-3185385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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