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
一、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考调)
1.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攀枝花市内各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攀枝花市各县(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部分职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详见《2023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
2.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为40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7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7月10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公开遴选(考调)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考调)到本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或配偶、子女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境)外定居的不得报考公安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攀枝花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攀枝花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或攀枝花市内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或在中央、省属驻攀企业工作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且任职1年以上的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且任现职至少1年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5日8:00(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2023年攀枝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填写《2023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表》《2023年攀枝花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仅需本人签字)、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遴选(考调)、选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公开遴选(考调)/公开选调+姓名”)。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考调)、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各单位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报考者。若报考者在资格初审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审结果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各单位。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考调)、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考调)、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考调)或选调人选。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7月27日至7月28日登录报名邮箱查收准考证并自行打印,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考人数与遴选(考调)、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考调)、选调计划。被取消遴选(考调)、选调计划的职位,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考调)、选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各单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公开遴选<考调>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各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开选调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六)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由各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选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考调)、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遴选(考调)、选调计划规定比例(3:1)的职位,各单位可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程序。
考察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实施,各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公务员调任规定》对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在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单位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为2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内,顶岗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由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十)公示和任职
各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在攀西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考调)、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任职培训
各单位对新任职人员进行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新任职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考调)、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考调)、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公开遴选(考调):0812-5101850;公开选调:0812-3350424。
附件: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