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德宏州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规定,经报州委组织部同意,结合州委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州委办公室综合调研三科文稿岗1名。
具体要求详见《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报名范围
德宏州县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宏州州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派出机构等)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等相关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转任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回避情形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业绩评价、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l:5。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需要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最低可放宽到1:3。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必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德宏州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样本可从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下载。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日,上午 8:30- 11:30,下午14:30- 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州委办公室人事科,芒市芒罕路2号,联系电话:0692-2134953;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奖惩情况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要有档案管理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
(4)《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
(6)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本人签字按手印)。
4.资格审查。由州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5.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遴选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3)“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 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 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报考人员,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 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 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为确保正常参与后续遴选流程,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避免跨省流动,防止健康异常影响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1月23日,考场地点在芒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1月22日到州委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 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科目《文稿写作》,时间18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4.公布成绩。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相关要求。笔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发布公告。在德宏党建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见公告。
3.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在德宏党建网上公布。
(四)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的人选。经历业绩评价相关事宜由公开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
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在德宏党建网上公布。
(六)考察及体检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递补。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州委办公室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审批及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完成调动手续后一个月内确定遴选人员的职务或职级,确定职务或职级时必须在本单位职务或职级职数限额内进行。若无相应的职级职数空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职级职数限额内按降低后的职级确定并重新核定工资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遴选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遴选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遴选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应对报考人员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报考。
(四)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州纪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州委办公室人事科 2134953
附件:
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