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红河州建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8名公告(面向全省)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20日止。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云南遴选考试信息,北辰遴选考试网提供了云南遴选招考公告和云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根据《建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办法》(建室字〔2020〕8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建水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择优调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调动职位(岗位)、人数
公开择优调动的单位、择优调动职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详见《建水县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建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择优调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择优调动范围
全省范围内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科级及以下在编在职人员和县(市、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勤人员身份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以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满足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新录(聘)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选调生需符合《云南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培养、定向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报考县委工作机关的应为中共党员;
(5)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7)具有公开择优调动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调动资格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择优调动: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调动后即与择优调动单位人员构成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20日止。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身份性质如实填写《建水县2021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建水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加盖公章,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200Kb以上,5M以内)。
报考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3.报名方式:本次择优调动报名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及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择优调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的发送至:jsgwyj@163.com,择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发送至:jsxzck2021@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职位(岗位)代码+姓名”。《报名登记表》未按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4.其他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在手机上申领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在参加择优调动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资格审查和面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测温进场。如有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择优调动情形的,即终止本次择优调动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择优调动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初审。
“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建水县人民政府网(www.ynjs.hh.gov.cn)”、“建水古城”“建水先锋”公众号为本次择优调动发布信息指定平台。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等情况在指定平台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择优调动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择优调动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择优调动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择优调动。准考证为参加择优调动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领取准考证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建水县2021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或《建水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职位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报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4)与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职位或岗位的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入党志愿书中转为正式党员“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复印件)。
(5)本人“云南健康码”纸质截图和《个人健康申报表》。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在正面右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择优调动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择优调动环节。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职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考察人数与择优调动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通过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由择优调动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经历业绩及与择优调动职位(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审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政治素质、廉政情况等。根据考察结果,由择优调动单位党(工)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
2.体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拟择优调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将拟择优调动人选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的,可进行1次递补。
(六)审批与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由择优调动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上报择优调动书面请示及相关材料,择优调动人选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择优调动工作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参加公开择优调动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择优调动工作纪律的,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择优调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它
公开择优调动有关信息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的人员,择优调入后,根据择优调动公布的调动职位职级来确定职级。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择优调入后,根据调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聘用。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 0873-7652059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3-7623099
监督电话:0873-7653823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建水县2021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xlsx
2.建水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3.建水县2021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建水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择优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建水县委组织部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