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陆办字〔2014〕21号)和《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4〕51号)规定,经陆良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陆良县委编办等25家单位拟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在有编制、岗位空缺和进人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申报遴选(选调)计划、发布遴选(选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公务员)、体检和考察考核、拟遴选(选调)人员公示、审批和办理转任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遴选选调公告和计划
报考人员可登陆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ll)查询遴选(选调)公告和岗位计划。
三、公开遴选选调范围
(一)公务员遴选范围为:陆良县范围内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原具有陆良户籍现在县外工作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已完成登记的人员;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陆良县范围内性质相同且已转正定级正式聘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具有陆良县户籍现在县外工作的或符合解决夫妻分居、照顾父母条件且已转正定级正式聘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解决夫妻分居条件,是指夫妻一方在陆良县内工作,且分居时间在2年以上的(受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云南省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不受分居年限限制)。
符合照顾父母条件,是指父母双方均年满60周岁或父母有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公开遴选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遴选(选调)工作人员30名,其中: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详见《陆良县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遴选选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五)参加遴选选调人员必须符合遴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六)事业单位选调人员需根据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职称系列进行聘任,若单位无与选调人员原职位相匹配的空缺岗位,须进行低聘;若出现任职资格与单位职称系列不匹配的情况,则不予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在处分期内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陆良县公务员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陆良县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的格式统一使用JPG格式文件,文件名用本人姓名,尺寸大小要求为160(高)×130(宽)像素,个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
(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公务员遴选岗位报名时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7)公务员遴选岗位报名时需提供遴选单位要求的经历业绩评价表及相关证明证件材料。
(8)岗位需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的报名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选调)计划;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调剂或放宽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选调)考试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遴选(选调)考试;
(4)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范围内的遴选(选调)。
(5)遴选(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拟遴选(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项及时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ll)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查阅,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6.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地点:陆良县公务员局。
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报名相关规定
计划表中有关年龄、在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的计算精确到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七、笔试
(一)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ll)。
八、面试相关事项
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遴选(选调)人数,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面试考官组成:在“陆良县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确定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公开遴选选调单位以外的人员不低于5人,并邀请不低于2名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进行全封闭面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分,并当场宣布。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将提前3天通知面试考生。
(四)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并按规定进入候考室。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ll)上公告。
九、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
报考公务员遴选岗位的,须参加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
十、综合成绩计算
(一)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二)选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ll)上公告。
十一、体检和考察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考核人选。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
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考核由遴选(选调)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确定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考察考核小组。通过到考察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考核、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体检、考察考核等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开。
十二、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ll)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选调)的,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转任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转任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转任调动。
在体检、考察考核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选调)计划。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十三、纪律与监督
参与或从事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遴选(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我县公开遴选(选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监察局:0874—6222561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0874—6227127
陆良县公务员局:0874—6939508
陆良县人才中心:0874—6939531
十四、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公务员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