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充实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工作力量,加强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和《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组工干部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
公开遴选岗位为州委组织部乡科级及以下公务员4名,其中: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岗位2名,科员岗位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州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正职及以下公务员。
2.全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正职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乡科级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科员报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岗位仅限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报考;科员岗位仅限科员报考。
6.热爱组织工作,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中共正式党员。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现任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领导干部。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和公示在文山先锋网、文山政务网、文山人社网(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同时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从相关网站下载《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仔细阅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州直部门报名人员到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进行现场报名,县(市)报名人员到所在地组织部报名,各县(市)委组织负责收集汇总本县(市)报名人员相关材料统一报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需提供的报名材料:(1)《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4)《公务员登记表》;(5)身份证复印件;(6)近期白底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单位+姓名,仅限jpg格式)。以上报名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从2017年8月12日9:00起至2017年8月16日18:00止。
3.资格审核:州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报名,不符合条件的拒绝报名并告知其理由。资格审核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对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进行公布。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州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作出决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任何阶段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4.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8:30至22日18:00到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组成,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所占权重为30%,面试所占权重为40%,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所占权重为30%(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评分合并计算)。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遴选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文山,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排名情况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布。
3.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遴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阶段的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经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由考察组根据遴选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合考察了解情况,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进行审核评价和打分。
(三)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原单位和相关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报考时所任职务层次转任州委组织部同级非领导职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在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体检、调动等阶段出现缺额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均顺延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文山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6—2143040(文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电话:0876—2124207(文山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