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计划数
(一)选调范围
全县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县委组织部新闻和网络中心工作人员4名(事业管理)。
二、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吃苦,坚持原则;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组织工作;
(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两年以上;
(七)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曾受到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
3、为达到被选调目的,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欺瞒组织者的;
4、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各一份及《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3)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根据选调公告要求,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20人,根据人数缩减选调名额。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综合素质、文字综合能力。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公开选调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按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参加考察或体检的人员仍少于选调计划数2倍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察或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在威信党建网及拟选调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入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拟调入人员在指定时限内报到安排参与试用期工作。
2、办理调动手续。对拟调入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要求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在选调中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870-6120281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举报电话:0870-6120420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70-612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