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察大队面向曲靖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等规定程序进行。
二、选调岗位、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岗位2名;
具体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的范围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热爱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3.曲靖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单位、省级垂管部门)在职在编在岗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度考核除试用期外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非领导职务为科员;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试选调的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具体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次选调通过罗平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index_22.asp?Twzbh=10)进行公告,选调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本人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也可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报名时间:自2017年8月16日至8月29日(共10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罗平县罗雄街道万峰路12号(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4.联系方式:0874—8215683。
5.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历年公务员考核结果证明;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不及时了解选调情况或电话不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符合条件人员于2017年9月1日8:30-17:00到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相应岗位拟选调人数须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缩减相应选调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相关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罗平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再相同,取得学位证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再相同,是中共党员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再相同,年龄小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罗平县环境保护局组成考察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罗平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放弃(3天内向罗平县环境保护局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一周之内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五、纪律与监督
(一)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罗平县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选调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选调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0874—8707279(罗平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罗平县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ynqjrs.cn/index_22.asp?Twzbh=10
联系电话:0874-8215683(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0874-8217898(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本公告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平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罗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