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我市招商引资投资工作进一步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公开选拔方案>的通知》(宣办发〔2019〕105号)精神,在全市公开选拔宣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数和要求
本次公开选拔宣威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事业单位管理八级)2人。
参加选拔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品德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对外交往、沟通协调能力强,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对经济工作有一定了解。
二、公开选拔的人员范围
宣威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不含聘任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自愿报名参加选拔。
三、报名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任九级职员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任八级以上职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19年6月30日。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拟任职务的要求。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的其他情形的,不列入本次选拔的人员范围。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宣威电视台、宣威政府门户网、宣威发布等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的相关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宣威市公开选拔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报名登记表》(在宣威政府门户网下载)。
3.报名地点:宣威市公开选拔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4.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18日。
5.资格审查: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填写的有关情况,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卫健局、审计局、扫黑办等部门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职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否则相应削减选拔职数或取消本次选拔。
(三)笔试
笔试定于7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定于8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选拔岗位的了解、胜任程度等。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权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布。
(五)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对象为中共党员的,还要考察政治表现有关情况。
考察结果按有关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量化评分分别占60%和40%的权重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的排名顺序。
(六)讨论决定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提出任职建议人选,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经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人选不合适的,可以削减选拔职数或取消选拔。
(七)任前公示
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宣威市公开选拔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宣威市公开选拔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74—7162351
举报电话:0874—12380
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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