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易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易办发〔2019〕7号)等相关规定,经易门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易门县外公开选调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易门县2019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县外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和附件2(易门县2019年事业单位县外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机关(参公管理)单位选调范围:玉溪市内易门县外机关(参公管理)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选调范围:云南省内易门县外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乡镇)街道人员可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学历。
3.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4.报考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人员需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为科员级别(已进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套转的为一级科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为副主任科员(已进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套转的可为四级主任科员)。报考事业单位人员须具备事业单位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位身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在任职试用期、新录用(聘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选调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为“笔试+业绩量化评分”。
四、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①报考机关(参公管理)单位报名地点:玉溪市易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人才)股(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②报考事业单位报名地点:玉溪市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易门县龙泉街道梅营路316号)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玉溪市易门县2019年县外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4);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1份);
(4)业绩量化评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
复印件均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落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需在报名阶段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随时取消考选资格。
(二)综合考核
采取“笔试+业绩量化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业绩量化评分各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业绩量化评分分值100分,其中:基础分30分、籍贯1分、年龄5分、政治面貌5分、学习教育经历10分、工作及任职经历24分、工作业绩及其他25分。业绩量化评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按照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根据业绩量化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业绩量化评分)/2,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业绩量化评分及综合成绩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
(三)确定拟选调人员
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并列,按业绩量化评分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业绩量化评分成绩均并列的,按“工作业绩及其他”项的评分成绩高低确定。
(四)体检
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所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公示期或公示结束后,自愿放弃的考生,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纪律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对选调工作期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县外选调。
2.考察组要客观、全面地反映报考人员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二)强化监督
本次县外选调工作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或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受理机关和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通过本次选调进入我县工作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职级情况按调出县(区)开展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首次套转情况进行确定;事业人员所报考的事业单位未开展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设置或开展但与报考考生现专业技术职称不相匹配的,需服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聘用。
(三)未尽事宜由中共易门县委组织部、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易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人才)股
0877-4961380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
0877-4961216
监督电话:中共易门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77-4960157
附件:
1.易门县2019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县外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易门县2019年事业单位县外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3.易门县2019年县外选调工作人员业绩量化评分标准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xlsx
易门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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