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2017〕114号)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法
公开遴选公务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遴选范围: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人数及岗位:本次遴选公务员8名(其中,女性不超过遴选人数的50%),岗位均为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文秘岗位,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文秘、会务、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对党忠诚、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善于学习、实践、总结,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操作知识;
(三)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四)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 年8月),宣威市乡(镇)机关报名人员同时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
(八)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岗位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本遴选公告通过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gov.cn)、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云南通·宣威党政客户端等媒体公开发布。后续各个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考人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到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办理报名手续(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建设东街213号)。
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可,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5)《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7)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3张(同时提交同底电子版,用姓名命名);
(8)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3. 资格审查: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核发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按比例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遴选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培训班。
笔试定于2019年8月25日(星期日)上午10:00举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在笔试前1天或笔试当天提前1小时持身份证到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8室领取。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天内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3天向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且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面试由宣威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全程监督,并现场录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面试方案及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五)经历业绩评价:进入面试人员即纳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范围。主要评价报考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评价指标设置详见《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表》。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签到处提交与经历业绩评价有关的有效资料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1份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且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摁手印。经历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要注重写实,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简历、年度考核及受表彰情况、工作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属于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自我评价等;要求文字表述简练、准确,逻辑关系严密。
经历业绩评价在派驻纪检组现场监督下进行,由7人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开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宣威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4-7162156
纪检组电话:0874-7165279
咨询电话:0874-7160188
六、本公告所有附件请从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本公告所在网页下载,报考人不得修改有关表格的内容和结构。
七、本公告由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3: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表.doc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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