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曲靖市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曲靖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曲靖市直机关、市辖县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和省驻曲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正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二)遴选人数:市委巡察机构监督审查岗位6名;市委巡察机构综合岗位4名。
职位简介详见《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站位较高,忠诚干净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操作。监督审查岗需要有一定的纪律检查、审查调查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岗需要熟悉机关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初始学历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现任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级科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副科级领导干部或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在编在职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9年8月28日)。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9.符合职位简介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9:00至8月31日17: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ynqjrs.gov.cn/wsbm)报名。
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后需完成以下工作:
1.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
2.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
3.确定报考岗位;
4.打印报名表,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上传报名表电子图片。将己审核盖章的纸质报名表拍照或扫描形成的电子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和上传的报名表,结合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最迟在2019年9月3日后能查询到报名初审结果。经资格初审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纪委监委网站(www.qjjw.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gov.cn)公告(以下简称规定网站)。
7.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6日—9月7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9月上旬,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城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4.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5)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三)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25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四)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遴选人数 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分值详见《中共曲靖市纪委曲靖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量化指标》(附件4和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提供《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4和附件5)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按照2019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决定拟遴选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遴选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由曲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74-3215780(曲靖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咨询电话:0874-3123435(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0874-3128969(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六、本公告由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监委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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