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后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务员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
公开遴选岗位为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科员公务员岗位5名,其中:岗位一2名,岗位二3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报考人员需放弃相关待遇)。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州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报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公道正派,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所学专业:
岗位一(2名):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岗位二(3名):不限专业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确定拟调动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和公示在文山政务网、文山先锋网、文山人社网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以上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仔细阅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到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4)《公务员登记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近期白底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名需注明单位+姓名,仅限jpg格式)。
以上报名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从2019年8月23日9:00起至2019年8月30日17:30止。
3.资格审核: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其理由。资格审核结束后,在网站上对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进行公布。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中共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后作出决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任何阶段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4.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5--6日到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体检和考察
考试由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组成,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所占权重为30%,面试所占权重为40%,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所占权重为30%(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评分合并计算)。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遴选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下午14:30—17:3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文山,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排名情况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遴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网站公布。
3.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4.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结合体检情况,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阶段的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经历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与组织考察同步进行,主要评价报考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由考察组根据遴选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合考察了解情况,按照经历业绩评价评分标准,进行审核评价和打分。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动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在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调动等阶段出现缺额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均顺延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6—2195746(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
监督电话:0876—2124559(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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