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4〕51号)规定,因工作需要,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研究,并报请县调配领导小组同意,选调方案经陆良县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陆良县公开选调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工作由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住建局人事科,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选调人数
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人。其中:陆良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3名;陆良县城建档案馆2名。(详见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选调范围及对象
陆良县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7、年龄符合选调岗位要求(详见计划表),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表1:《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报考人员可登陆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subsite_index.asp?Twzbh=8),以下简称《规定网站》,查询选调公告和岗位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17:30,共计2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4、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半寸照两张;《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3)一份;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说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表2);岗位需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材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2份(附件4);
5、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人员:由陆良县人社局、派驻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0月25日在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汇审。
6、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的报名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可面试,否则,将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对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调剂或放宽开考比例。
(3)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 10 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
(5)选调期间,报名信息、面试成绩、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项会及时在规定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6)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2天向选调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因放弃面试而造成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考官组成: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纪监组、县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进行全封闭面试。
3、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分,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并按规定进入面试室。
七、成绩计算
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根据计分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5名考官的分数相加除以5所得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最后得分。
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职称高者优先,如还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
八、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要求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考察,若有不良反映,经核查属实的一票否决。
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选调岗位计划。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一)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我县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纪检部门派驻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县人社局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派驻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0874—6262090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939531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