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字〔2017〕114号)规定,经研究,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遴选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遴选范围:全国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宣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综合岗6名。具体工作岗位待遴选工作结束后,结合个人特长和工作需要由局党组统一安排。
条件要求详见《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医疗保障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
4.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各个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http://www.xw.gov.cn/)媒体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报名费(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三楼302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电子版);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个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浅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2张贴报名登记表,另一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及所在单位(电子版照片用本人姓名命名,jpg格式);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7)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岗位拟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调减遴选岗位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遴选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2月中旬(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相关事宜。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但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2月底。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指标设置详见《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综合岗)》(附件4)。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拟遴选人员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的,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遴选对象须服从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对其的岗位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生自报名至遴选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的,后果自负。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0874-7162201
咨询电话:宣威市医疗保障局:0874-6189600
六、本公告由宣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xls
2.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xls
3.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4.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综合岗位).doc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