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玉溪市江川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调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从玉溪市江川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云南省内江川区外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⒈配偶是江川区的在职在编人员;
⒉配偶是江川区户籍;
⒊父母(含养父母)是江川区户籍;
⒋配偶是江川区驻军现役军人。
(二)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
以下(1980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⒉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条件,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⒊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⒋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现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见习期考核为不定等次除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参加公开选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事业单位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
三、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7月2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⒉报名地点:
教师报名点设在江川区教体局(浪广路35号4幢505人事股办公室)
其他岗位报名点设在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江川区兴江路政务大楼8楼808室)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事业单位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在职在编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3)配偶现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
(4)小一吋免冠近照1张;
(5)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户口册(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需在报名阶段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本次考试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事前慎重考虑。考生凡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笔试
本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个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注意事项: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http://yunnan.inspurhealth.com:7089/index.html),出示健康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四)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区外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若拟进入体检对象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本人处理。
(五)考察
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若有不符合本通告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该岗位是否实行递补,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选调工作主管机关研究后再作决定。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取消拟选调对象资格,该岗位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的区外选调。
(四)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作出说明。
(五)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选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通过本次选调进入我区工作的人员,需同意放弃原岗位待遇,服从工作安排。
(八)选调工作由纪委监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九)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区外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答复。
监督电话:0877-8019087
报名咨询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8012796
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0877-8011829
附件:
1、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事业单位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选调岗位表
2、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事业单位区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组织部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