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已经公务员登记,且具备担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检察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现任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或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用后员额不再保留,从事检察官助理工作;
4、三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两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调入后自愿接受为本院工作5年以上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的,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8日9:00至3月19日17: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公告之日起,报考人员下载选调公告附件《蚌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发送至邮箱358933007@qq.com,同时将报名表纸质版及以下资料邮寄至“安徽省蚌埠市红旗四路32号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1室”: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法律职务、职级任命文件复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4.身体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选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和同级组织部门公章;
6.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所在单位政工部门盖章);
7.近两年个人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8.放宽年龄条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52—4045943。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考试程序。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进行笔试,如达不到3:1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开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选调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与调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蚌山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五年以上服务期限承诺书。
九、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工作由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组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2--4045906
未尽事宜,可拨打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52--4045943、4045944
此公告由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蚌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