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升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水平,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动形成活力充盈的干事创业环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黔江区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0名,具体岗位见《黔江区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市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单位内部科室、下属机构间交流转聘或因机构改革单位撤销、分立、合并的,视为现单位工作经历);
(3)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执(职)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5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计算。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时间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要求“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4.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下,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表》有专业要求的,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人员本人认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在提交报名信息的同时向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提供相关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查合格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考;未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黔江区人力社保局2317室(黔江区正阳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报名所需材料:
1.《黔江区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最近一次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职务或岗位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按管理权限加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提供入编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按管理权限加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各1份。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从区外选调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或公费师范生、特级教师、任职满2年且仍在现岗位的省级重点高中年级组长或学科教研组长、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医疗卫生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等七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占选调岗位名额,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直接进入体检。其他考生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7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6),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考;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商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竞争比例低于3:1的岗位,可降低至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商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面试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暂定7月30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该岗位竞争比低于2:1的,其他正常参加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量化计分
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进行量化计分,近五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等次记1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5%+量化得分。
考试各项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量化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指定。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实施。报考人员或者选调单位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统筹,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量化计分佐证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需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规定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和岗位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公示后3个月内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以及逾期未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2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须按每年20000元的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相关待遇
确定的从区外选调的各类专业人员,符合《黔江区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试行)》规定的,按所明确的人才类型对应享受激励政策。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取得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公费师范生、特级教师、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医疗卫生人员、任职满2年且仍在现岗位的省级重点高中年级组长或学科教研组长、取得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等七类专业技术人员可同时享受以下政策:一是保留原聘岗位等级;二是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等原则进行随调,子女属学龄儿童少年的,由黔江区教委按相关规定安排入学或转学;三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研究生、特级教师,可享受10万元入职奖励,按第一年3万元、第二年2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标准分年度兑现到人;四是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公费师范生,可享受5万元入职奖励,按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的标准分年度兑现到人;五是任职满2年且仍在现岗位的省级重点高中年级组长或学科教研组长,可一次性享受2万元入职奖励;六是医疗卫生人员薪酬标准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可由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协商确定。
十、其它
本公告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9221698
监督电话:023-79221008
附件:
1.黔江区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