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拟公开选调本市机关主任科员(含)以下公务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岗位
市环保局思明分局、湖里分局各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面向本市机关单位,以下单位除外: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海事法院、司法局、司法强制戒毒所、镇级机关及群团机关(不含工会、团委、妇联机关);
(二)政治思想坚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宪法和法律,勤奋敬业,廉洁奉公;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四)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五)年龄40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学历专业要求: 环境生态类、化工类、法学类、中文类、财经类。
(七)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填写《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及邮寄地址
本人可直接到市环保局人事处报名,或通过邮寄个人资料方式报名。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8楼809),邮政编码:361012
联系人:张玲,刘硕
联系电话:5182623
传真:5182616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由市环保局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选调事项
(一)经资格审查后,由市环保局人事处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测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须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经考察能胜任工作、体检合格,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并上报有关部门正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若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暂时空缺。
(四)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市环保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