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文昌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公告(面向全国)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5月22日止。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海南遴选考试信息,北辰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海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海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文昌市纪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一级科员及以下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对象
计划选调3人。选调对象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品行端正,能力过硬,业绩突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学历学位按中央组织部的标准认定,国(境)外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有从事政法、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公文写作、办案特长者优先考虑;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含当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5.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父母或配偶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网、海南廉政网、“文昌清风”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5月22日止。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提供以下电子材料(邮箱:wcsjw56@163.com):
(1)下载填写《文昌市纪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简称: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本人手写签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扫描成pdf格式并与《报名推荐表》word文档一并上传报名;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4)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5)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提供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例:任职文件、任免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证(选交);
(8)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在媒体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起草的各类文稿等(选交)。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推荐表》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或取消选调。审查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反馈。
(四)考试
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体检人选。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通过短信或电话反馈。笔试、面试在海南省文昌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调职位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文昌市纪委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按要求进行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研究决定
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拟定选调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分别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因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内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拟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参加选调期间,所在单位晋升职务的,不予认可。
四、有关说明
选调人员须在文昌市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五、注意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咨询电话:0898-6328022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中共文昌市纪委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