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链接
3月14日,省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二、深度解读
★会议时间
·人大会议
2022年12月3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3日上午闭幕,会期8天半。
·政协会议
2022年12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召开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2023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1日下午闭幕,会期7天半。
★会议议程
人大会议
3月5日(星期日)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5.表决大会关于设立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6.表决大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7.表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8.表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3月7日(星期二)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下午3时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3.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4.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3月8日(星期三)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3月9日(星期四)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酝酿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人选
3月10日 (星期五)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
2.表决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3.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5.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6.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7.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酝酿协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
3月11日 (星期六)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2.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3.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4.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3月12日 (星期日)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2.分别表决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
3月13日 (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
3.表决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
9.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
闭幕
政协会议
3月4日(星期六)
下午3时,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