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机关事务保障能力,按照《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安编核发〔2024〕15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安阳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3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全供)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机关事务事业;
3.具体学历及年龄见《2024年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政策以后(截止2007年5月1日起),非通过公开招聘入编事业编制的;
5.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7日在“安阳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时间为期3天,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人事教育科(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568号党政综合办公楼B240房间,联系电话:0372-2550237)
3.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需单位加盖公章。
(2)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着正装)及电子版,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
本次公开报名工作,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市机关事务中心将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将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四)面试
选调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选调。
为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五)体检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选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对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安阳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开始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全程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监督下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
市机关事务中心人事教育科0372-2550237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372-2550513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0372-2550893
中共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