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日前,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通报:针对网络举报顶流明星吴亦凡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其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至此,吴亦凡事件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果,吴亦凡的人设彻底崩塌,还将面临下一步的刑事责任。请谈谈你此事件的看法?
【参考作答】
尊敬的各位考官,下面我谈谈对这一题的看法。
(表明观点)
顶流不是法外之流,明星没有法外特权。从一开始的娱乐圈闹剧,到后来成为全民关注的公众性事件,再到警方介入依法办事,这个结果可以说是有着极为重要的警示意义。这个结果绝不是当事人某一方的胜利,而是法治的胜利,是公平正义的体现。这也警醒一些明星艺人,流量再大,流不出法律的“五指山”;名气再响,响不过法律的“定音鼓”。
(对策措施)
自律才是自爱,自由更须自重。此前,有些明星涉嫌吸毒、偷漏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一个重要内在原因就是过于放纵自我、恣意狂妄,其结果除了自毁前程,别无其他。吴亦凡事件同样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从艺必先为人,为人必先修德,修德必先正身,正身必先律己,明星不仅要“慎众”更要“慎独”。以良好形象传播正能量,明星艺人才是社会需要的好榜样。
知法也要尊法,守法更要敬法。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是现代公民的基本操守,明星艺人概莫能外。特别是流量越大,公共示范作用越大,社会责任就该越重。法律是现代社会公共秩序的基本底线,守法不分国籍、不分职业、不分男女。任何人在中国违法,都会被依法制裁,更谈不上有什么“护身符”“豁免权”。明星艺人切莫迷失自我,胆敢忘乎所以、以身试法,只会吞下自己种的恶果。作为公众人物,明星演员需要有更高的尊法追求和守法要求。知法畏法,守牢法律红线,才能不断延长演艺“生命线”。
明星要“善其身”,文娱圈应“善其群”。吴亦凡事件,可谓敲响了警钟:在日益活跃、快速发展的文娱产业中,明星艺人等行业从业者与粉丝观众是发展共同体,惩治违法犯罪者,净化文娱环境,于矫正发展方向有益,于维护粉丝权益有利,于促进行业进步有助。让粉丝群体不失序、明星言行不失范、行业规范不失守,需要既用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引导明星艺人,又用文明导向、理性价值涵养粉丝心态。文娱圈不该是畸形的“价格高地”而应是正向的“价值高地”,不该成为藏污纳垢的“名利场”而应是阳光向上的“能量场”。
(总结提升)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还是要奉劝明星艺人,“失格偶像”必定会“失速跌落”,真正提高从艺从业的门槛和本领,流量明星才不会沦为“流星”。
以上就是我对这道题目的理解,谢谢各位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