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种依“法”不办事的风气在基层渐起。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少数地方部门和人员放着问题不解决,动辄以“超出职权范围”“按程序走”“按规定办”等为借口,用政策法规搪塞推诿,引发群众不满。
记者在南方某省农村采访时,遇到这样一位年过五旬的村民:他没有家人,独自居住,身患重度糖尿病,每月看病吃药要花不少钱。尽管劳动身体已经很差了,他仍然挣扎着打点零工,有时每月有一两千元的收入。
“想让村里帮着解决低保,但在按程序办理时,有人说他有零工收入,不具备享受低保的条件。”上述村民的一位亲属告诉记者,他们曾联系村干部和联村镇干部来解决问题,却被回复说“不符合规定”,没法办理。直到病逝,这位村民都没有申请成功。
“人都病成那样了,早知如此,还不如啥事儿不干,没有收入的话,低保也就吃上了。”有村民对此愤愤不平,却也无可奈何。按照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要申请低保,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必须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这样算下来,确实不合规。
然而,有关部门也有明确要求,对于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上级正在严查‘骗保’,只有严格遵守政策法规,照章办事,才能确保不出错。”面对群众质疑,一名基层干部这样辩解。
不少群众和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们最怕领导“打官腔”,一听到“依法依规”“研究研究”就犯怵。面对某些部门依“法”不办事的态度,群众明明觉得自己委屈,可似乎还不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