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本意为在特定地域内明确管理主体,明晰主体单位责任,调动主体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辖区内综合治理效能。然而现实中却出现了“好经念歪”的情况,如借“属地管理”之名将任务和责任层层转嫁,处于行政末梢的基层政府陷入责任属地、权力不属地的治理困局。
“属地管理”现实中的“异化”趋势,加剧了基层政府陷入“责大、权小”的失衡困局。其根源究竟是什么?又该如何破局?
“属地管理”权责失衡的困局及其危害
“属地管理”权责失衡的困局直接表现为基层治理中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上级职能部门将大量工作,特别是风险性大的、棘手的工作借“治理重心下移”之名,通过签订责任状与任务书、开会发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等多种方式转嫁给基层政府,面对巨大的问责压力与工作压力,基层政府既缺乏相应权力,也无力调配资源,陷入“责任大、权力小、资源少”的结构性困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渐演变为“责任属地”。长此以往,权责失衡的困局将不可避免地诱发避责行为,助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更严重地,甚至可能挫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担当作为的勇气,严重损害基层治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