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飞地经济”一词火了。作为一种新兴的空间重构策略,飞地经济是指两个行政区突破体制机制限制,采取跨区域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最终实现两地资源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发展模式。
随着飞地经济逐渐被国家、区域和城市重视,各地区也展开了不同形式的实施和有益探索。当前,我国飞地经济发展现状如何?哪些地区适合探索飞地经济合作模式?如何提升飞地经济的效能?对此,南开大学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院教授张贵在《人民论坛》刊文,进行深入探讨。推荐阅读。
01发展飞地经济的现实意义
进入新世纪,飞地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空间重构策略逐渐被政府重视。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地区发展“飞地经济”。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通过发展“飞地经济”等方式,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和互助机制。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主体结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新模式。飞地经济关系到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2021年3月,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在一系列政策引导和鼓励下,一些省市展开了有益探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飞地经济推动行政区管理向区域协同治理转变。当前,诸多行政区域发展正在从“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区际要素流动逐渐增多,传统的“行政区行政”方式已不能满足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时代要求;通行的“区域行政”的科层制行政管理使得区域竞争大于合作;同时,分税制也使得地方政府广泛参与经济活动,甚至为了本地利益而实施排他性的政策,最终造成资源浪费、发展不平衡、重复建设等问题。由此,需要深刻理解区域协同治理是当今和未来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二,发展飞地经济有利于破解土地、人力等资源约束,形成“飞出地”和“飞入地”互利共赢局面。飞地经济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两个地区在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飞出地”的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管理运营和政策等具有比较优势,但最为缺乏的是“土地指标”,而“飞入地”恰恰具有土地、人力资源和市场等优势。飞地经济中“飞”的不是土地,而是让“飞出地”的优势资源和要素输入到“飞入地”,跨越行政管辖或国界空间与当地的优势结合,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有效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