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其中,悬浮与下移作为基层治理中的显著矛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思考。比如,有人认为各种治理要素悬浮在上面,制约了基层治理的效果;还有观点提出要实现资源下沉、重心下移,以解决基层治理的问题。那么,悬浮和下移究竟是什么意思?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张力?如何理解这种张力的意义和影响?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01悬浮的批判与下移的主张
“悬浮”的概念最早是针对乡村治理中的问题而提出来的,基本含义是指农村的税费改革切断了乡镇政府攫取乡村资源的制度性途径,导致以抽取农村资源而运转的汲取型政权转变为功能弱化的悬浮型政权。“悬浮”以乡村社会为立足点,刻画了作为国家代理人的乡镇政府与乡村社会的关系,呈现了两者割裂或疏远的状况,也提出了如何改进和优化乡村治理“两张皮”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乡基层社会的生态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基层治理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主阵地之一。面对乡镇、街道或社区层面存在的治理问题,各方再次提出了悬浮的问题,认为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力、政策、资源和人等都悬浮在社会之上,很难用到基层治理最为需要的地方,产生了所谓“管得着的看不见,看不见的管不着”等问题。就此而言,“悬浮”就成为定义基层治理纵向关系的核心概念,也成为解释当前基层治理困境的重要原因。
面对“悬浮化”的现实及其问题,基层治理形成了“下移”的主张,把这作为破解悬浮问题的基本选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重要性,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下移”主要包括“重心”和“资源”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重心”主要涉及到基层治理体系的方向性问题,与决策者的注意力分配等相关;“资源”则是个笼统的概念,包括了人、财、物、权能和政策等治理要素。
很显然,“下移”与“悬浮”是相对的。“下移”主张的内在含义是,“上面”有基层治理需要的东西,包括权能、政策和资源等,但它们悬浮在“上面”,与基层治理的需要是割裂的或脱节的,是基层治理想要而要不到的,不仅要下来很困难,而且用起来也不容易,因此就需要把它们“下移”到“下面”来,比如在精准扶贫或疫情防控工作中,上级党委和政府动员领导干部下沉到街道、社区、农村甚至企业中,深入到工作现场中,就体现了“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