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多来,从疫情防控到河南水灾,无论是个人还是慈善组织都纷纷行动起来,让我们看到了崇德向善、同舟共济的慈善力量。2021年,中央提出“第三次分配”,公益慈善话题越来越多地被大众讨论。然而在我国,第三次分配和慈善事业的发展都与新发展阶段的需求有一定距离。
当前,第三次分配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未来,如何调动各方参与,使第三次分配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次分配有哪些特性?
第一,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性体现在其社会性上。如果说市场的初次分配具有私人性,属于私人性质的生产、交换和流通所带来的分配。那么政府以国家机器为后盾的有组织的二次分配则具有公共性,是针对不特定的全体国民的一种资源配置,而第三次分配则发生在“介于私人和国家之间的广泛的社会参与领域”。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既不能完全属私,也不能完全属公,而是被扩展为私人或者公共机构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采取的志愿行动。所以第三次分配是中国政治经济环境下的特殊概念。这种社会的包容性使得第三次分配的实现需要社会各方都能够自愿地参与进来,依据社会价值理念,运用公益资产来开展资源的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