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江金权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答记者问,他提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提出的一个重大命题,这个命题也写进了这次全会文件”,“中国人民有着高度的政治制度自信,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含量高、民主成色足、深受中国人民欢迎的民主,这才是真正的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重要命题是如何提出的?有何重大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如何提出的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和必由之路。2021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发关注。
早在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时,就首次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全过程民主”的重要概念:“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