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详见附件1)。选调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可以作相应核减或空缺。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符合选调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年限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2月);
3.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核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滁州日报、琅琊区政府网(http:// www.lyq.gov.cn)、琅琊先锋网(http://czlyxf.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4月6日。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专业。
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到滁州市琅琊区人才办(滁州市欧阳修大道99号南楼1209室,邮政编码:239000),须同时将全套资料(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递至琅琊区人才办(邮箱:lyqrcb@163.com,联系电话:0550-2178817),否则视为未参与报名。疫情期间不采取工作日现场报名方式。
①《滁州市琅琊区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琅琊先锋网下载)一式两份。《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所填信息属实并同意后,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县级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须注明“同意选调意见”)。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2015年以来获得乡科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审批表、任职文件的复印件。
③报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可提供本人2015年以来在正式发行的党报党刊和专业性报刊上发表的作品(联合署名排第一位,注明出处)的复印件。
④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的近三年来工作实绩材料。
⑤个人签名确认的服从选调工作安排的承诺书(见附件3)。
⑥个人签名确认的报名材料清单。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由琅琊区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专业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4月13日至17日,在琅琊区政府网、琅琊先锋网上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评分比选
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评分工作组,依据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的评分比选细则,对资格初审合格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评分比选。
(四)体检和考察
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评分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各专业选调名额1:1.2比例(小数进位取整)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低于1:1.2比例的,全部作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由同专业评分比选成绩得分高的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实行先体检、后考察。
1.体检
4月24日至4月30日,在琅琊区政府网、琅琊先锋网上对确定为体检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9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体检出现空缺的,根据人员情况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递补对象,并在琅琊区政府网、琅琊先锋网上公示。
2.考察
5月11日至5月15日,在琅琊区政府网、琅琊先锋网上对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专业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作风情况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根据选调专业职位工作需要对考察对象进行现场素质能力测试,主要通过适岗评价、集体面试及专业水平测试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人员岗位匹配性、专业素养及实践经验等方面的情况。
结合考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自主选择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及对应的具体调入单位。报经区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后,在琅琊区政府网、琅琊先锋网上对拟正式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正式选调人员新聘用岗位与原岗位基本相符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变;在琅琊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才办:0550-2178817
监督举报电话
区委组织部:0550-3023841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中共滁州市琅琊区委组织部
滁州市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